昭政发〔2022〕4号
昭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昭平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昭平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县投资促进委员会是昭平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促进工作;
(二)研究审议全县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重要事项和方针政策;
(三)研究审议全县投资促进重大改革措施;
(四)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
(五)统筹指导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
(六)统筹指导和协调招商小分队、驻点招商工作;
(七)统筹协调指导全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
(八)贯彻落实自治区、贺州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及指示精神。
二、机构组成
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昭平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广旅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营商环境局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见附件)。
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引资激励工作,承担县投资促进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发生变化,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继任人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变更后的成员名单由各成员单位及时报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人员发生变化,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发文。
三、工作规则
县投资促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审议县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促进重大事项。县投资促进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工作内容,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投资促进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或工作推进会议。负责向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投资促进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及文件精神,就有关投资促进事项及时主动与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形成科学有序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原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同时撤销。
附件:昭平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昭平县投资促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邓忠耀 县 长
常务副主任:陈信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常 玥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主 任:李 盛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剑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启全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兼县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荣军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 勇 县经贸局局长
左祖林 县教科局局长
陈斌新 县财政局局长
黄华诚 县人社局局长
林祥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邱 航 昭平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安 县住建局局长
翟杰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寿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罗新明 县林业局局长
杨 军 县税务局局长
邱宗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家炜 县统计局局长
张小芳 县营商局局长
左忠才 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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