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广西桂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桂政发〔2026〕2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T 442-2024)等有关规定,广西桂江治理项目(昭平县河段)实物调查工作已完成,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物调查成果涉及昭平镇、五将镇、马江镇和木格乡征地范围内的土地、人口、房屋及附属设施等实物指标。项目拟征收土地面积636.47亩,涉及拆迁户数45户,具体征地范围及拆迁户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确定的实物调查成果将作为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依据。相关权利人可到昭平县水利局查询具体范围及数据。
三、对伪造、涂改权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桂江防洪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永久用地公示表
2.白土冲泵站(实物调查成果图)
3.桂江昭平县河段(实物调查成果图)
昭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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