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190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昭政发〔2025〕6号 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昭政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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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周强同志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陶照忠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统计、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投资促进、政府督查、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分管广西将军峰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昭平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昭平县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和协调县委机要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和密码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贺州市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县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昭平公路养护中心、昭平海事处、昭平航道养护分中心、昭平金融监管支局、新电力集团昭平供电公司、中国邮政昭平县分公司,各商业银行、保险等有关工作。
协调邮政、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运行工作。
杨倩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工业、科技、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民族、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济贸易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文物局)、民宗局。
联系和协调县文联、科协、侨联、工商联、社科联、残联、老体协、台办、烟草专卖局、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昭平分公司、中石化昭平分公司、中石油昭平营业处、中国电信昭平分公司、中国移动昭平分公司、中国联通昭平分公司。
协调通信等方面工作。
黄捷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和协调县档案馆、史志研究室。
植丽云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驻村工作队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文物局)。
联系和协调县妇联。
何理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
协助陶照忠同志分管的工作。
协助分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协助分管广西将军峰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供水公司。
徐建中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政法、政府法制、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
联系和协调县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武警昭平中队、县国安办。
彭江山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征地拆迁、产业园区改革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贺州市昭平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地拆迁管理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和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昭平管理部。
万增会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易地扶贫搬迁、茶产业、水果产业、农机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茶产业发展中心、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农机服务中心、供销合作联社。
联系和协调县气象局、水文中心站(水文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唐少云同志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和协调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人大、政协工作,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县长、副县长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广西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安排》《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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